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黑工信节函〔2022〕261号
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工业产品
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
各市(地)工信局:
为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,全方位全 过程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,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 组织推荐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》(工信厅节函 〔2022〕80号)要求,现就开展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、产品涉及面广、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, 推荐一批绿色设计基础好、创新设计能力强、绿色产品制造水平高、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大的绿色设计示范企业。重点支持电子电 器、纺织、机械装备、汽车及配件、轻工等行业企业,围绕轻量化、低碳化、循环化、数字化等重点方向开展绿色设计,探索行业绿色设计路径,推动全链条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建设,带动产业链、供应链绿色协同升级。
二、 申报条件
(一)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竟争力,经营管理状况较好,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 位,建立完善的质量、环境、能源、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,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。
(二) 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、产品设计研发机构和专业团队,拥有自主品牌,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,有较强的代表性、创新性和可推广性。
(三) 将绿色设计理念和低碳发展要求纳入企业发展战略,具备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、水足迹和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的基础, 具有应用绿色设计基础数据库及先进设计工具与方法的能力,具有检验验证、计量测试、规模化生产等绿色设计应用转化能力。
(四) 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相关标准,或参与制定绿色产品相关的技术规范、标准或政策;积极推广绿色产品,绿色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比例逐年提升,产销量及产值行业领先。
(五)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,近三年无以下情况: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、Ⅲ级(较大)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,在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,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。
三、 申报程序各市(地)工信局负责组织推荐,要认真筛选行业代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或专业性强、特色鲜明、创新性好的中小企业, 指导企业按照《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》开展自评价和打分,编制申报书,并切实加强对申报企业自评价结果和佐证材料的把关。被推荐企业自评价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0分。
请各地工信局于2022年6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、《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(第四批)推荐汇总表》及申报书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(https://green.miit.gov.cn ) 报送我厅。
请佳木斯市工信局指导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(第三批工 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)回顾绿色设计示范工作,总结工作成效,填写《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》,一并报送。
《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申报书》《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(第四批)推荐汇总表》《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》均可在我厅网站下载。
政策与资质认链接: